长春市鉴科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鉴定地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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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长春市鉴科 服务范围司法鉴定 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 笔迹鉴定 指纹鉴定 公章鉴定 医疗纠纷鉴定 等 价格电话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服务内容司法鉴定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:(一)拥护中华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,品行良好。(二)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1、具有相关的技术职称;(相关详见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〉的实施细则》的附件1)2、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,且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;(相关见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〉的实施细则》的附件1)3、高等院校相关本科以上学历,且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;(相关详见《广东省司法厅关于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〉的实施细则》的附件2)4、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,应当具备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且有较强的技能。(只适用于没有技术职称评定的类别)(三)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,行业有规定的,应当符合行业规定。(四)拟执业的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《司法鉴定许可证》。(五)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。
司法鉴定所是什么单位同法鉴定所章程
司法鉴定所章程
条根据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》 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本所的宗旨是:发展司法鉴定事业,通过开展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,维护公民、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
合法权益,保障诉讼、仲裁、调解等活动的顺利进行,促进司法的,促进教学和司法人的培训和科学研究。
第三条本所的各项司法鉴定科学活动依国家法律进行,司法鉴定遵循科学、、客观、立、、求实、严
谨的原则,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。
第四条本所是是湖北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的事业法人,本所实行自主执业,自我发展,自我约束机制。本所鉴
定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北省司法厅。
本所的名称为:湖北三真司法鉴定所
本所所在地为: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86号
第五条本所的业务范围以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确定的内容为准,含法医、文书、微量物证、痕迹、声像资料、
计算机等六类,具体包括:
1、 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与刑事、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和非诉讼的有关物品、 文件、人身等进行司法鉴定。
2、接受有关部i ]的委托,为其提供涉案的技术问题的咨询意见。
3、接受有关部门]的委托,出具涉案的其他事业技术有关的文件。
4、有关部门依法请求鉴定的技术有关的其他事项。
第六条.本所是湖北警官学院直属的不定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。设立法人。在院长下的立司法鉴定机构。
其业务主要由司法鉴定所承担。参加鉴定工作的具体人员由所聘用。鉴定人在学校参加教学、科研工作。对司法机
关、仲裁机构、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的司法鉴定,在鉴定所的协调下进行。由所统-接授,按章收费。
司法鉴定人员或行政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,不得私自收取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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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是运用、生物学、人类学及物理、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、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,从而取得原因、伤害程度、凶器种类、血型分析、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。法医鉴定结论是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,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,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它是查明案件事实,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,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。可以说,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与否。正如同国家的法制制度分为司法权、立法权、行一样,相应地法医鉴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鉴定、立法鉴定、行政鉴定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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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
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?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?申请应该准备哪些材料? 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依照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》规定: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终结为准。
、伤者必须在终结后的 15 日内申请。如果伤者 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。
第二、交通事故当事人终结后,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机关,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。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住址、电话等)伤残及情况(伤情鉴定、病历摘要)申请请求事项,申请人、申请日期。
第三、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,如果不服评定结果,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,经审查受理,才能进行重新评定。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,评定生效,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,为无效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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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
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,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。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:委托书、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。下面是委托作法医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:
(1)鉴定委托书:载明鉴定机构名称,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(道路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,职工、有关期限、伤病关系等),简单阐述案情,被鉴定人和/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。
(2)案情:若为交通事故,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;如无责任认定书,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;其他案件,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。
(3)被鉴定人明文件: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,复印件亦可,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,防止冒名顶替,如居民、机动车、等,如为未成年人,则提供材料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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